我市为义务教育教学立规矩
4月7日,《鞍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常规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对于学生和家长们关注的“焦点性”教学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关键词:备课教案
课件不能取代板书
“备课”看起来是个“老字眼”了,但是如今它又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和含义。按照新规来看,今后老师备课要做到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相结合,电子备课与文本备课相结合,“随心讲”将成为“教学禁区”。至于教案,不能过于简单,也不能是单纯的知识提纲讲稿,不能以学案或导学案替代教案。教龄在15年以下的教师原则上必须撰写详案,对于第一次任教本册教材的要写详案。教龄在15年以上的教师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教案是详案。教学经验特别丰富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写简案。任何教师不能以在课本、资料上写评注圈点为由而不写教案。复习课、练习课、习题讲评课都要有教案。
另外,课件作为教学辅助手段,不能滥用。不能用课件代替教案和必要的板书,在教案中要有课件运用的说明。对网络课件或其他音像资料要结合教学实际,通过处理后才能使用。
关键词:老师形象
行为着装设“禁区”
以往,在学校都是老师给学生立规矩,本次“新规”将给老师设置更多的“条框”。比如说,老师不得随意调课,不得拖堂。此外,老师还需做到“早来晚走”,在上课前的1-2分钟就须带齐教案教具在门口“候课”。老师上课要讲普通话,板书要清楚。另外,对于老师的着装也明确了“禁区”:不准穿短裤、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不化浓妆,不准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课,上课时必须关闭手机。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学校每学期都必须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估。教学检查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并把教师每学期执行教学常规情况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并计入教师考核档案。
关键词:学生作业
时间内容设“上限”
今后老师布置作业要“因人而异”,且各科作业内容和时间都设置上限!课内作业的难易程度应以多数学生学习水平为基础,让大多数学生在课堂上能完成,课外作业内容可根据学生实际进行分类,分为选做题和必做题。作业形式要灵活多样,不仅布置读、写、算的作业,还要布置画、唱、实践、操作、实验、调查、考察、观察等方面的作业。坚决杜绝惩罚性作业、随意性作业、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初中生课外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语文大作文,每学期不少于八篇;数学每周不少于四次;外语每周不少于三次;物理、化学每周不少于两次;其它学科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布置课外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但须有课上当堂完成的作业),提倡布置动口交流、朗读、观察等实践性、操作性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课外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