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队挨批殴打报复斗门一男子被判刑
斗门一电子加工企业的工人邹某为图方便,下班回宿舍时故意插队,因此遭到工友张某的当众指责。认为丢了面子的邹某为泄愤,竟在深夜纠集朋友教训张某,最终将张某砍至轻伤。日前,斗门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邹某拘役四个月零十五日。
插队被同事指责
据了解,邹某现年21岁,和张某是在同一企业里任流水线工人。去年9月19日11时30分,邹某中午落班准备离开工厂返回宿舍,而工人们因为要排队经过工厂安检门接受检查,所以工厂出口排起长龙。因贪图方便,邹某便趁其他工友不留意插队,后被同事张某发现。看不过眼的张某当众指责邹某,两人因此发生口角。
纠集他人进行报复
为泄愤,邹某便在去年9月23日凌晨,纠集两名好友(在逃)在该厂门口守候张某并试图实施报复。当他们发现张某正要走出工厂时,邹某等人即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西瓜刀、水管对张某进行围殴,事后迅速逃离现场。经鉴定,张某所受损伤为轻伤。
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据法院透露,在庭审前,邹某家属和张某已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张某16000元,并已履行完毕。法院经审理认为,邹某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故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