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督导评估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深卫人中医〔2012〕41号),受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我会将组织专家对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进行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时间:
9月24日至27日。具体安排见“2012年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督导评估时间安排”(***1)。
二、评估材料准备:
1、各受检专科须在督导评估前做好自查并填写好“2012年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阶段性工作汇报表”(***2)和“2012年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督导评估自评表”(***3),并按评分细则准备佐证材料复印件备查;
2、评估时《自评表》《汇报表》将电子版交专家组秘书,纸质版专家人手一份;
3、“阶段性工作汇报表”中“上阶段整改意见改进情况”、“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为本次重点检查内容。
三、督导评估程序
1、专科负责人简要介绍专科建设情况(采用幻灯汇报,时间5分钟);
2、专家查看资料、实地检查;
3、专家反馈意见。
四、督导评估保障支持
由各受检单位派出专人与检查组秘书联系督导评估事宜并负责专家组的接送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督导评估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深圳市中医药学会 皮敏138****1562)
深圳市中医药学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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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督导评估时间安排.doc
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阶段性工作汇报表.doc
2012年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督导评估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