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201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实行月报制度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201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实行月报制度的通知》(粤教基函〔2013〕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自今年5月起,每月4日前上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6%以上,80%以上乡镇建成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幼儿园”、“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常住人口超4000的行政村建成规范化幼儿园”、“消除无证幼儿园”四方面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具体月报内容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汇总后再上报省教育厅(电子邮件发至:zhsxqjy@163.com,纸质报表必须盖章)。本月上报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推进《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列表:
省教厅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实行月报制度的通知.doc (148.99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