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宁县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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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府办函〔2011〕53号
关于成立广宁县药品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协调督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广宁县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彭立林(县长助理)
副组长:杨洪章(县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
沈志坚(县纪委常委、县政府纠风办主任)
何志文(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王雪兰(县纪委综合室主任、县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卢松文(县财政局副局长)
江予欢(县卫生局副局长)
黄昕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曾科锋(县物价局副局长)
刘 俊(县工商局副局长)
严国雄(县卫生局计财股股长)
叶梅英(县卫生局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局,联系电话:8625093),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江予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机构 卫生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