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检察院再次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9月29日,在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表彰会上,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2015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到会发表***并为获奖代表颁奖。
近年来,该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的要求,将检察新闻宣传、检察舆论引导和宣传队伍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起科学领导、分工明确、宣传高效、配合协调的“检察大宣传”架构。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司法改革任务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及时宣传了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弘扬了蓬安检察的“主旋律”,传播了依法治国“正能量”,有力提升了蓬安检察的良好形象。
该院还充分发挥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蓬安检察客户端等网络宣传特点,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重要案件信息,加强与网友及社会各界的互动;拍摄了文化育检专题片《沐正义光辉,铸赋乡检魂》在各大媒体播放;在县电视台开办《法在身边之检察长说法》栏目,在广播电台开办《今夜说法之检察官说法》。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增进了社会各界对该院工作的了解,有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这是该院继去年8月获奖后再次获得该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