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始于便民终于便民
“课后服务”最近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所以成为焦点,首先在于就阆中教育而言,这是一个新生事物,其次它涉及到了千家万户,几乎所有中小学生家庭都与此相关。本学期开学以来,我市新老城区学校陆续开始了此项工作的试点,努力把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从试点开展情况看,绝大多数家长对课后服务持支持态度,因为它真正体现了便民利民。但还有部分家长对这项工作缺乏全面了解,对是否参与课后服务还有顾虑。本期公众号试图从国家相关政策、我市学校的试点做法以及来自家长的信息反馈等方面做些梳理,增进大家对课后服务的了解。
国、省、市对课后服务有哪些要求
课后服务在全国范围看不是新鲜事物。早在2017年2月24日,教育部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其中指出:“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由此可见,开展课后服务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完全是为了方便群众。
2018年8月6日,***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更是将提供课后服务作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的重要举措。意见指出:“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出台了这个意见并在第十五条提出,“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从国家层面对课后服务做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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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好课后服务在全省的贯彻落实,今年1月25 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从重要意义、基本原则、服务安排、保障机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展开。
以国、省相关要求为遵循,3月28日,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南充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南充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南市教体办〔2019〕34号),对全市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了总要求,要求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为我市课后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阆中试点工作有哪些举措
今年年初,阆中市教科体局将“加大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启动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要点。春季开学以来,新老城区部分学校开始了课后服务的试点工作。
实验小学的试点工作经过多次的专题研究,出台了该校的《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校长陈正琼要求,全体教师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要求,统一认识、统一组织、统一标准,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在5月29日召开的课后服务专题家长会上,学校向1500多名家长发放了《阆中市实验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告家长书》,广泛征求并收集家长意见。家长们普遍认为,课后服务是一项惠民工程,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学生,不但方便了家长接送,还通过课后服务基本实现了“不带作业回家”,既规范了办学行为、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又让大部分学生有机会参加各种形式的社团活动,培养了艺术特长,提高了综合素养,一举多得。
5月27日,阆师附小召开家长代表会,对课后服务的社会背景、重要意义、工作原则、服务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对《阆师附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试行方案》做出了具体说明。校长席筠梅强调,课后服务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学校将以“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起课后服务工作责任,提供场地、师资、器材等有利条件,加强管理,确保严格执行文件精神不走样,让课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5月28日,学校分年级分班召开家长会,再次就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学校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宣传,指导家长填写《阆师附小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申请表》,听取家长意见,完善工作举措。
城北小学首先于5月27日召开了支委行政扩大会议,就课后服务的原则、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和收费开支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并要求各部门、班级马上对学生、老师和家长进行问卷,弄清大家的需求和想法,征集好的意见和建议。28日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5月29日、30日,学校分两批次召开了家委会会议,宣传国、省、市关于课后服务的相关文件精神,讲解《城北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三年级6班家长代表在会上发言时说:“作为家长,我们感受到了学校是真正地在办‘有良心的教育’。课后服务又是一件牺牲学校老师休息时间而惠及家长的惠民政策,是好事,我们都很支持。”她还给学校提出建议,希望学校把课后服务和教学特色更好的结合在一起,做到课后服务既有学校的“规定动作”,又有学生的“自选动作”。
校长郑小敏对家长代表们说,学校的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参与的原则,必须坚持校内实施、安全第一、好事办好的原则,必须坚持多元服务、杜绝变相上课补课的原则,必须坚持成本分担、零盈利、公益普惠性原则。她的讲话得到了家长们的高度认可。
老城区的民族小学、城东小学、滕王阁小学,新城区的凌家坝小学、白塔小学、南池小学、思源实验学校的试点工作也于近期先后展开。
家长对课后服务有哪些疑惑
试点工作自开展以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来自各方的信息反馈,家长的疑惑主要聚焦在以下几个方面:
课后服务是不是一定要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意见都明确要求,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从我市试点学校的推进情况看,都认真执行了这一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不是“变相补课”?省教育厅意见明确指出,“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并对课后服务的内容给出了指导意见:“可在集中时间安排学生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等,也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于没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不必担心因没有参加而落下了新课。
课后服务收费是不是“乱收费”?***意见指出:“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省教育厅的意见指出:“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课后服务,完善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落实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合理取酬”。前不久,省发展和改革委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课后服务”被纳入了公办城乡中小学校收费范围,同时要求,公办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国、省意见都指出,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对借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参加课后服务与报校外培训班有冲突怎么办?开展课后服务一直是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同步展开的。教育部意见指出,“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如果家长自愿选择了课后服务,又要安排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一定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不能一方面通过课后服务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另一方面又通过校外培训增加孩子的负担。
开展课后服务,总体说来是一件便民利民的大好事,但再好的惠民政策也不能做到人人满意。作为家长,可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加课后服务,不管参加不参加,都要从利国、利他的角度对这项工作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支持;作为学校,应根据国、省、市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好教育资源为家长、学生服好务,同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方法;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就是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让课后服务规范运作,认真研判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努力化解工作推进中的新问题,最终实现为家长分忧、为学生减负的目标,办好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教育。对此我们应多一份共识、多一份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