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大监督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在维护财经纪律、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2018年以来,红安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在局党组的指导下,明确方向,把握重点,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实行大监督,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了取得诸多亮点。
一、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收支管理。2018年3月上旬,配合市财政局开展了规范公务支出交叉监督检查,检查我县一级预算单位4个,二级预算单位2个,乡镇人民政府2个,对检查组指出的23个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迅速进行了整改,并向市财政监督局报送了整改报告。
2018年3月中下旬,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经费支出管理,根据县纪委部署,由财政监督局牵头,组织12个检查组,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含二级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两委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337个单位(不含报账制单位),基本上实现了检查全覆盖,发现问题694个,经请示县纪(监)委,向所有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规范,并在2018年4月下旬到5月中旬进行了整改“回头看”。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财政收入征缴力度。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2018年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和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以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公共服务领域、“雷霆行动”环境治理、村(社区)党群中心建设等财政专项资金和财政收入征缴为监督检查重点,坚决打好监督检查攻坚战。目前查处套取财政补贴资金一例,已收回违规财政资金565万余元;查处滞留未分配专项资金单位9个,责令迅速分配拨付滞留财政资金223万元;查处截留财政收入行为一例,已责令补缴入库100万元。
三、助力打造“阳光财政”,推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和财政政务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督促将财政预算草案、财政决算及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在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公开时限、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等各项指标大幅提升。此外,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应上网财政专项资金21项(其中到人12项),共计3.052亿元;发布各类信息合计106条,其中动态信息12条,法规政策制度14条;接受社会各界来电、来访及网上查询近1千次;收到网上投诉及咨询建议共15条,已办理回复15条,及时回复率100%;纠正挪用专项资金15.19万元,涉及人员2人;纠正不应享受补贴3人,涉及金额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