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资金重点防治大气污染
加大财政投入 守护碧水蓝天
张家口新闻网讯 (记者 郑媛媛 通讯员 杨巍洁 李娟)日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制定印发《张家口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 “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规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为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财力保障。
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资金分配将重点支持大气污染防治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的城镇及周边地区;重点用于城镇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的重污染行业污染治理等。同时,资金的使用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安排。
“办法”规定,环保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以及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分配因素,测算每年应补助的资金额度。每年10月底前,按预计补助资金额度的90%预拨,其余10%待核查核实后予以清算。市财政局还将会同市环保局等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环境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