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核心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委托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核心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核心区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湖北省浠水县散花镇策湖大道8号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东南角。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约17554万元,总占地面积153hm2,新建宣传科普中心、湿地科普馆、鱼类科普馆等功能建筑15376.97m2,对位于核心功能区内的头毫墩村建筑进行改造,将历史元素融入建筑细部,将原有的居住功能变更为观赏和游憩功能;新建园区道路8217.0m,桥梁4座162.24 m;对核心功能区的湿地植物进行恢复并建设湿地植物园;新建占地面积150m2,处理能力120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占地1.5hm2,水深为0.8m-1.5m的水质净化园。本工程建成后形成一园串六园(一条一级园路、入口展示园、鱼类科普园、湿地科普园、鸟类科普园、水上乐园、三国风情园)、两个入口接待区和一个管理服务区的格局。工程建成后日接待游客1418人次/d,39.70万人次/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址:湖北省浠水县散花镇策湖大道8号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77****83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027-87201865
电子邮件:whhuakai@126.com
传真:027-5973130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确定个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三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
(2)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3)预测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并评价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6)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7)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意见。
2、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意见。
3、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
4、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关心的其他环境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您的意见和建议。
湖北浠水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01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