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护航行动为企业解决问题113个
“感谢你们从中协调,办理不动产证的资料都备齐上交了,应该很快就能拿到证。”8月6日,县纪委监委“护航行动”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电话,湖北欣盛科技公司负责人董某在电话中欣喜地说。
去年6-7月份,县纪委监委联合县科经局优选本地25家发展前景优、税收贡献高、社会效益好的企业,授予“重点护航企业”牌匾,实行挂牌监督,全程“护航”,该企业是其中之一。
今年6月份,“护航行动”工作专班到该企业回访时,了解到企业在办理不动产证的过程中遇到了难题——办理不动产证需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队在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及附图上盖章,测绘队要求企业缴纳5万元测绘费。当初,该县在与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合同时约定,对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内实行“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零规费”制度,此项测绘费本不应收取。
“对‘重点护航企业’,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三优先’‘五不准’,县纪委监委将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护航行动”工作专班立即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协调,测绘队免去此费用并在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及附图上盖章。
据悉,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工作实效,县纪委监委为职能部门列出了“三优先”“五不准”规定,资源要素优先保障,行政审批优先办理,反映问题优先解决;不准随意进入企业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准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不准违规收费、罚款、摊派,变相增加企业负担;不准在涉企服务、驻点帮扶中搞形式、走过场;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干预经济活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自“护航行动”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已走访、回访企业和项目349个,收集问题121个、意见建议24条,督促职能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113个,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29个,问责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