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3月18至20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明山,副主任杜旺琼、徐方国、罗京平、刘传寿、孙道军、徐惠群分别率执法检查组到乡镇街道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此次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在黄州区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总结乡镇街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经验做法,查找基层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基层人大工作开展的意见建议,为促进全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基础。
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重点围绕乡镇街道人大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召开会议、活动开展、保障情况等5个方面内容组织开展。7个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8个代表之家、18个代表小组活动站,走访了12名乡镇人大代表。现场查阅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资料和代表活动档案。并与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大主要负责人、乡镇人大专兼职工作人员、部分乡镇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
执法检查组一致认为,全区贯彻实施《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总体良好,各乡镇街道人大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为全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执法检查组要求,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特别是乡镇街道人大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服务中心,全面服务大局;坚持务实高效,规范召开会议,做实监督支持,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