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司法鉴定专项检查
本报讯 (记者 刘艳 通讯员 蒙文岳)为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近日,市司法局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司法鉴定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主要是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会计类、建筑工程造价类等其他司法鉴定类别暂不纳入本次检查范围。检查组实地到我市各司法鉴定所进行了检查,并听取有关机构负责人的汇报。随后检查组结合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和能力测评活动的要求,对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资质情况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情况进行逐一的对照检查,重点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是否按照核定的业务范围进行执业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我市司法鉴定健康发展。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司法鉴定执业行为,深入推进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促进了我市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茂名日报》(2008-06-10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