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靶心击碎贫困
本报评论员黄策
“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当下正在我省各地如火如荼开展,电白县因地制宜、因势而为大力实施产业、技能、智力扶贫,给有驾驶技术、有意发展机耕服务的贫困户资助犁田机,让其在搞好自家生产的同时对外提供机耕服务搞创收;给有种养经验有意发展种养业的贫困户提供种苗、种子、饲料、肥料等物资,支持其启动生产进而实现滚动发展;授人以渔为贫困户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让其一技傍身实现就业脱贫;贫困家庭年轻人身强力壮的,则安排进入县保安公司,让其成为维护当地社会治安大局的一分子……电白“双到”扶贫实施“一户一法”的措施如此具体到位,让人看得见摸得着,体现了扶贫工作的务实作风。这种“一户一法”扶贫措施的实质,就是通过建立一种瞄准机制,增强帮扶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贫困家庭的稳定脱贫。
“双到”扶贫举措,是我省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结合实际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的创新性重大决策。我省经济总量虽然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但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三是贫困村、贫困人口多。2007年12月中旬,***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在清远调研时,针对我省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提出必须加大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明确帮扶脱贫的具体办法,将“谁去解决脱贫、解决谁的脱贫”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对贫困户一户一户摸清楚,一户一户解决。其实,为保障农村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水平,我省已从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低保救济制度,并在2007年又把农村低保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解决了不少老百姓的贫困问题。但低保只是救济式的扶贫,只能解决生存权问题,而开发式扶贫是解决发展权问题,旨在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让低保人口逐步减少,让更多的农民实现脱贫奔康。为此,2009年我省出台了《关于我省扶贫开发 “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提出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帮扶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达到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上。通过实施“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明确“谁去解决脱贫、解决谁的脱贫”,建立一套瞄准机制,瞄准扶贫对象,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解决扶贫对象的脱贫问题,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执政之道。
既然是瞄准,那么瞄准的目标是什么?目标就是帮扶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
是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500 元以下的农户。《实施意见》要求贫困村贫困户所在的市、县在“规划到户”方面,要将贫困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建立动态档案,实行电脑管理。同时要建立帮扶台帐,电脑记录与卡、册、簿、档一致,及时记录帮扶情况。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帮扶对象的贫困程度,剖析贫困户的贫困原因,全面掌握贫困户的实情,切实明确“解决谁的脱贫”。
既然是瞄准,那么由谁来瞄准?这是由谁来当贫困“狙击手”的问题 。《实施意见》要求扶贫开发“责任到人”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负责把定点帮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任务,具体分解到所属单位和部门,落实挂村挂户责任人,包括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挂村挂户干部责任,做到定单位、定人、定点、定责包干扶持,保证每一户贫困户都有责任人挂钩联系,进而实现定点定人、定责帮扶,切实明确“谁去解决脱贫”。
既然是瞄准,那么如何才能瞄得准?这就是帮扶脱贫的措施问题,要求帮扶措施要对症下药,切中要害,富有成效。“双到”扶贫和以往的扶贫不一样,不再是给点钱、搞搞慰问、时间一到任务就完成。“双到”扶贫是要让帮扶对象达到“稳定脱贫 ”,“稳定”两字是硬要求、硬任务。这就要紧紧依靠相关扶贫政策和结合帮扶对象的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势而为找到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施 “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不断增强帮扶对象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让贫困户稳定脱贫,让贫困村基本改变落后面貌。
在新的发展时期,实现农民小康富裕是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前提,而实现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是这个任务的重点。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是“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安排。能否实现共同富裕,实际上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当站在这样一个高度来认识共同富裕问题,那么扶贫工作就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任务,扶贫是全社会的一个永恒主题。用3 年时间帮扶农村年人均纯收入 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达到年人均纯收入2500 元以上,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目标任务,并不是说达到这个标准广东就没有穷人,就不要扶贫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中央和省提出了“逐步提高扶贫标准”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完善扶贫瞄准机制,适时调整“准星”,根据形势的深刻变化,不断创新扶贫方式,切实提高人民的生活质素,促进 社会和谐,走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