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任务
据湖北省工商大数据查询系统显示,截止7月1日零点,黄冈市市场主体应年报数420177户,已报413101户,综合年报率达到98.32%,超过上年度,在全省位列第4。其中企业年报率90.53%,在全省排名第7;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9.66%,在全省排名第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6.50%,在全省排名第6。企业年报率实现“双超”(超上年度全国平均水平、超今年的全省平均水平),完成了国家总局和省工商局确定的目标任务。
今年来,全市工商系统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有关要求,将年报公示作为上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通过发布年报通告、张贴宣传海报、推广微信公众号、电视台“飞字”、发放年报宣传指导手册等形式强化年报宣传。开通各级年报咨询专线,做到“来电有人接、咨询有人答、操作有人教”,共受理咨询15600次,帮助解决问题3600多个。同时加强检查督办,采取现场调研、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等措施,强力推动年报公示工作的开展。在年报倒计时阶段,对未年报企业进行逐户电话催报,对留有移动电话的群发催报短信,取得了较好效果。
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功能于2017年7月14前暂时关闭,未按时填报公示2016年度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在10个工作日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在10个工作日内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年报填报公示功能预计在7月15日左右重新开放。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补报年报后,可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提出申请后,可恢复正常记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