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爱婴医院复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婴医院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225号),我委组织对2019年新申报爱婴医院的31家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了逐级评估,对2016年公布的12家爱婴医院进行了新一轮复核。经过机构申请、县级逐一评估(复核)和市级、省级抽样复核,对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锦江院区等31家医疗保健机构拟授予爱婴医院称号(***1),对成都金沙医院等4家医疗保健机构拟取消爱婴医院称号(***2)。
现按有关要求,在我委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有意见者请于2020年1月3日前,实名来信或来访反映。
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028-86136100
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邮编:610041)
***:1. 拟授予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
2. 拟取消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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