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大机制构建廉政建设课题调研大格局
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积极构建“三大机制”,推动并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课题调研大格局,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一是积极构建班子成员领题机制。每年年初,根据中央和省纪委统一安排和部署,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我市将重点课题分给每一位常委,由其领题,带领有关科室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纪委进行调研,按时完成任务。去年以来,我市就将“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问题研究”等9个重点课题分到班子成员分别领题,并要求及时完成调研报告。
二是积极构建课题调研责任机制。在上述班子成员领题机制之下,我市还要进一步明确配合单位,由纪委相关科室、市直和县市区纪委予以配合,这样就使其肩上有责任,必须按照责任要求,完成任务。
三是积极构建课题调研联动机制。我市纪委根据反腐倡廉建设课题需要,及时借助外力,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将当地党校、高校以及市委、市政府政研等部门纳入其中,由其协助完成有关课题任务。这样,就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开展反腐倡廉课题调研大格局,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市积极协助湖北省纪委开好全省“着眼新的历史特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课题成果交流会,交流论文40多篇次。据初步统计,我市仅去年以来先后有10多项重点课题调研报告在中央或省纪委获奖,或被报刊刊发,其中,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海军同志撰写的调研文章《从群众反映的问题查起》、《全力打造惩治腐败的利器》等多篇文章,就分别被《中国监察》杂志及湖北省综合党刊《党员生活》等杂志重点刊发。通过建立健全这三大机制,不仅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课题调研工作深入进行,也进一步促进该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成就。(吴远征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