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整治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行动
为营造公平诚信、和谐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遏制消费领域“ 霸王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 月13 日起,我市工商部门在全市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整个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通讯服务、房屋买卖、物业管理、餐饮、大型商场和超市、汽车销售及维修、网络商品交易、金融服务、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以及利用合同实施欺诈等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工商执法人员将按照划定的重点行业、重点内容,对辖区经营者制定和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经营者使用的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符合要约条件的格式条款进行拉网式检查,全面摸清当前合同格式条款制定、使用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消费合同格式条款,工商部门将依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视当事人违法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3 倍以下、最高3 万元的罚款。(赵利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