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廊坊市纪委廊坊市监察局关于严查严处春节期间顶风违纪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纪委,廊坊开发区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2016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八条禁令,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面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省市联动、集中检查的要求,现就加强春节期间廉洁自律、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观念,担当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中省纪委全会精神,强化纪律观念,强化政治担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向党员干部发出遵规守纪的明确信号和具体要求,紧紧抓住春节关键时间节点,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领导带头,层层传导压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又要敢抓敢管,真严真管,切实把廉洁过春节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一把手要对本地本单位廉洁过春节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和节日腐败。
三、强化挺纪在前,严查顶风违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派出)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坚持从严执纪,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设问题举报电话,集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要紧盯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工作日午间饮酒、带班值班空岗等突出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专项督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等措施,按图索骥,精准监督,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凡涉及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后查处,涉及一般干部的一律给以党政纪处分,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党员干部手中,采取多种形式学习,确保有关规定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检查组要把《通知》精神传达贯彻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那些无视纪律规矩、传达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
举报电话:12388(工作日日间)
2339760(工作日夜间、双休日、节假日)
中共廊坊市纪委
廊坊市监察局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