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事业单位将设置特设岗位
4月16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在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以进一步推进全市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和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
据介绍,事业单位受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出现下列六种情况,符合对应岗位等级任职资格条件,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可以设置特设岗位。一是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确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二是确需引进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实施国家“千人计划”等,与外单位合作开展科研工作中,需阶段性聘用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四是根据当地公益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引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和艰苦岗位工作的;五是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特设岗位设置具体规定的;六是其它特殊情形需要设置的。
据了解,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数量限制,不占本单位岗位数量,但设置的总量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以内。特设岗位人员的聘期一般为2年,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在工作任务完成、工作人员聘期已满不再续聘或聘期内解聘、辞聘后,该特设岗位予以核销;核销后仍在本单位工作的,须在核准的岗位数内竞聘上岗。(张先锋 田来 蔡喜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