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
为认真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安全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消除和化解风险隐患,为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良好环境,即日起,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系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补齐短板,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
排查重点:(一)食品生产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严厉惩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等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二)食品流通环节:加强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经营场所卫生状况以及进货查验等方面情况;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自制药酒行为;突出城乡结合部、村镇、旅游景区、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批发市场、“三小门店”等重点单位,夏季热销食品、五毛食品、肉制品、奶及奶制品等重点品种,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检查全覆盖,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整治食品及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活动。
(三)餐饮服务环节: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车站附近、建筑工地食堂、养老院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和治理整顿;对农村集体聚餐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做好现场指导和抽样检测工作;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自制酒类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自酿酒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环节:重点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挂靠经营、走票、租赁柜台行为;违规经营麻精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未按规定进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销售行为;未按规定对疫苗、生物制品、注射剂、冷链品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终止妊娠等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采购、验收、销售、储存、运输行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行为;经营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行为等。
实施步骤:安排部署阶段(6月13日-6月15日):各县区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行动方案,突出排查重点,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安排部署。
自查排查阶段(6月15日-6月30日):各县区局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排查,突出高风险的重点品种、区域、场所等,总结梳理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28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整改提高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县区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市局将对各县区局工作进展、任务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等情况进行督查,帮助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是落实总局安全监管会议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改革期间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业务工作落实、排查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的有力抓手,全系统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着力抓好落实。各县区局要坚持担当、兜底、创新意识,提高执行力,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要立说立行、抓紧实施,拿出有效办法,对照工作目标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广泛宣传动员。全系统要深入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支持、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