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时起我市进入伏季休渔期
从5月1日12时起,我市进入伏季休渔期,除钓具外禁止所有作业类型进行捕捞生产作业。休渔期间,针对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查活动也在各地同步展开,多部门将联合出击共守禁渔底线,切实做到“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
今年,伏季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辽河休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伏季休渔期间允许捕捞的特殊经济品种(海蜇、毛虾、口虾蛄)及具体开捕时间按照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确定。
今年,我市确定16个港湾和码头为渔船集中停泊区。全市有证渔船总数1839艘,本港渔船1459艘,转港渔船380艘。
在营口渔港、四道沟渔港,不少渔民提前返港,忙着整理渔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时组织开展休渔期渔船安全知识宣传,到各渔港检查返港渔船登记台账。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规定,所有用海养殖公司、养殖户按规定要求管理好自己的养殖渔船。特殊经济品种(海蜇)专项捕捞,按农业农村部通告具体时间进行。
伏季休渔期间,我市将严格落实海洋和辽河流域休渔禁渔制度,实施“依港管船”“定人联船”掌握伏休期每条渔船动向,开展违规禁用渔具清理整治行动与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行动。同时组织渔政、海警、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海上查获的涉嫌违规渔船,严格执行“海查陆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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