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做客第23期纠风进行时
与客户喝酒造成身体伤害不算工伤
做客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宾: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缴锡照、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侯俊霞
主持人:本报记者彭玉来
昨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走进本报编辑部,解答读者咨询。
安次区马女士: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住院后,需要转院怎么办?
缴锡照: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按照逐级转诊原则办理,区内仅需在原定医疗机构结账,到需转往医院办理医保住院登记手续即可。
因病情严重,经市内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需转往外地同级医疗机构的,须到市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方可转院,病情危急的,可先行转院,但需在三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其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待出院后将相关材料提供齐全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未按转诊转院规定在统筹地区外住院治疗的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永清吴先生:职工因与客户喝酒造成身体伤害,是否算工伤?
侯俊霞:这不属于工伤。根据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暂行办法,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是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是醉酒导致伤亡的;三是自残或者自杀的。
广阳区刘女士: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缴锡照:参保职工因生育、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需住院而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床位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和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但不设起付标准。
文安朱先生:伤残军人到企业后旧病复发,可否享受职工保险?
侯俊霞:可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企业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