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拆除燃煤锅炉47台责令停用不达标锅炉91台
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全市质监系统在环保、发改、工商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共拆除各类燃煤锅炉47台,责令停止使用不达标燃煤锅炉91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质监局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为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坚持严把锅炉准入关:严格执行锅炉准入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一律不受理其安装告知;在受理锅炉安装告知时,严格审查其环评审批手续,对没有环评审批手续或者环评审批意见不符合规定的均不受理其安装告知。
积极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10蒸吨/时(每小时产生的蒸汽量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拆除或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工作。锅炉拆除原则上以不能恢复使用为标准,必须做到锅炉主体移位、烟囱拆除、所有连接管道和线路切断,并注销锅炉有关手续。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施主体拆除的,应切除上下水和电路,拆除鼓风机、电机等主要配套设备,做到断电、断水。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三进”活动,强化宣传教育:全市质监系统扎实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的“三进”活动,通过把节能知识列入司炉工培训班考核内容,加强锅炉操作人员的节能知识培训和教育。截至目前,在全市共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班12期,为相关企业培训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人次,其中200多人取得了锅炉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