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多措并举做好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宣传征收工作
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自2000年建立以来解决了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为持续做好2014年度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处采取多项措施进行宣传和督导,确保应保尽保,分散参保单位的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一是印发了《鹤壁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处关于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统一了各类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待遇期和缴费时间。二是班子成员分区包企业进行宣传和督导,通过深入社区、走访企业等多种方式将政策告知企业和参保人员,并通过向企业发放告知单督导企业为职工缴费。三是通过《鹤壁日报》、《淇河晨报》、鹤壁网等多种媒体宣传大病救助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缴费时间和方式。四是利用市人社局网站和就业微博平台等新媒介告知参保企业和人员大病救助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和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