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汽车车辆购置税下放县局征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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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为了进一步搞好纳税服务工作,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经研究并商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同意,决定自库存超过3年、行驶特殊车辆外)可以到所在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市区单位和个人购置的汽车和全市免税车辆、特殊车辆仍到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管理分局申报纳税。特此公告。
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管理分局 联系电话3298003
浚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联系电话5502254
淇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联系电话7221217
鹤壁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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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6:26: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