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新北检察院妥善化解一起台资企业员工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
近日,新北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要求,通过主动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各方定纷止争,推动化解一起台资企业员工工伤认定的行政争议案件。
申请人陈某某因不服区人社局对其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向新北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12月4日,陈某某向新北区检察院提交监督申请:认为法院办案时间过长,要求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经审查,该案尚在法定审查期限内,法院无违法情况,但该案的行政行为确实存在争议,有化解可能性。承办人遂立即调阅卷宗资料,研判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解释规定,理清争议焦点,制定化解方案。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法院、人社部门及申请人就职企业,了解事发情况,开展调查取证,并与上述单位就工伤认定标准进行研讨。随后,区人社局依法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了实体性调查核实,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撤销了先前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同步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企业对区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表示认可,并承诺会履行相关义务。
最后,新北区检察院联合区人社局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和公开答复,申请人对处理和答复结果表示满意,当场出具息诉罢访承诺书,并申请撤回之前向法院的行政诉讼和向检察机关的监督申请,该案的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