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守土尽责抓实餐饮环节食品安全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屏山县果断采取强有力的防控措施,阶段性有序推进食品安全防控工作。
第一阶段,春节期间。1月2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经商科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1月28日,屏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屏山县暂停餐饮服务及公众聚餐场所的公告》,要求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酒吧、茶楼等单位全面暂停经营活动。
第二阶段,部分人员恢复上班。2月5日,屏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全县职工食品安全。
第三阶段,有序复工复产阶段。2月17日,屏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单位营业行为的通告》,明确可以恢复营业的市场主体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疫情防控管理规范,并加强监督管理。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步调研,制定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的暂行规范》,并赓即***指导餐饮单位恢复经营。
截至目前,共取消各类群体性聚餐413家、21994桌,145家餐饮单位恢复经营,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