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帮助朋友规避执行获刑六个月
“被告人王某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法槌落下,王某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这场悲剧源自三年前朋友之间的“帮忙”。
2014年10月,申请执行人曹某向新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为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和张某,执行标的高达619万元。2017年3月,法院查封了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名下的50辆出租车,计划启动司法拍卖程序。看着自己的财产即将被法院拍卖处置,张某内心焦急,寝食难安。但他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第一时间清偿曹某的债务,而是找到其朋友——案外人王某某,两人合谋上演了一部“狸猫换太子”的戏码,以此来规避执行。
2017年6月,王某某以车辆实际所有人的身份向新北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称该出租汽车公司曾与其签订《经营使用权转让合同》,法院查封的50辆出租车为其所有,不属于出租汽车公司的财产。后经审理查明,为防止公司资金链断裂,张某找到其朋友王某某,请他帮忙配合假装把公司大部分车辆转卖,并签订虚假合同,企图蒙混过关,不履行其法定义务。
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张某与王某某的“精心策划”最终没有获得成功,反而令其身陷囹圄,其利用虚假诉讼的方式规避执行,妨害了司法秩序,拉长执行周期,浪费司法资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