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质监局公示11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为了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近日,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通过外部网站向社会公示了2017-2018 年度市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我市11 家企业被公示为2017-2018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49家,其中:国家级4家,自治区级11家,市级34家。今年新增市级 11家。
市局集中时间,精心组织,通过四项举措,扎实推进市级、自治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一是抓宣传引导。制定了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方案,各旗县区局在本单位政务外网和窗口宣传栏等向社会发布公告,结合走访助企、年报公示,通过电话、短信、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多方位开展宣传引导,增强企业对“守重”公示活动的认知,扩大社会影响力。二是抓指导帮扶。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前提下,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通过***服务、电话、网络等形式,开展面对面指导、点对点把脉、一对一诊断,帮助企业做好数据收集、数据填报、材料汇总、分类归档和网上申报等工作,引导企业认真开展自评,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守法经营和诚信意识。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坚持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在申报环节严格把关,通过材料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企业影响力、信用管理、合同行业规范、合同履约状况、经济效益、社会信誉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后择优申报,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落实抽查制度。今年公示工作结束后,市局将按照《办法》规定开展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撤销其公示资格;若发现企业有一般违规行为,通知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由公示机关撤销其公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