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深圳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筹备期间承办机构的招标公告
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拟在市级层面建立“深圳市退军人服务中心”,为使中心能够尽快运转,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筹备期间承办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组织承接。主要承担深圳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筹备及开办期间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
(一)开展中心筹办期间各项推动工作;
(二)复退军人来访信息登记工作;
(三)复退军人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
(四)开展与复退军人业务相关的人文关怀等公益活动等等;
(五)负责“市级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场地消防安全等工作。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至少五个月,须提供至少2名工作人员驻中心工作。
(二)派驻工作人员须有基层群众服务工作经验,擅长与人沟通,尤其与复退军人思想沟通,至少有一人必须本科以上。
(三)项目预算十万元以内。
(四)招标单位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
三、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提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投标单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提供声明函);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另将上述材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yfsyc@mzj.sz.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深圳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筹备”字样。
四、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所有投标资料需于2017年9月日25日下午5点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20室(扫描文件需于截至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先生,25832116。
五、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http://mzj.sz.gov.cn)予以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