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举办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
为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9月20日下午,我区举办《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市法制办副主任陈跃峰、市文广新局副局长严旭华等一行6人听取了相关意见。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市文广新局起草了《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各参会单位围绕征求意见稿及自身工作实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实际状况等,进行了热烈的探讨与交流,提出了非遗保护的编制短缺,财政预算受限等困难。同时,参会人员对明确文化主管部门职责权限,非遗保护进校园,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实施细则等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会上,陈跃峰指出通过本次座谈会的召开,全面了解了基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困难和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和启发。
我区教文局、法制办、编办、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街道、非遗传承人代表参加座谈。(郭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