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财政务实提建议完善重点水利工程初设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市新北区国家重点水利工程(新孟河延伸拓浚-新北区段及综合配套设施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2018年6月19日-20日,区农业局、经发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和省市相关领导与专家,在海阳国际大酒店对新孟河延伸拓浚(新北区)及综合配套整治工程-水利配套部分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
首先区水利局介绍了新孟河拓浚工程到目前为止的情况,以及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编制与修改的情况等。
然后省太湖设计院从八个方面对新孟河拓浚项目的初设作了全面的汇报。
针对该项目初设区财政局根据相关政策与区相关会议精神,出了如下说明与建议:
1、本次概算(128.25亿)超批复可研投资(119.76亿)7.1%,金额约9亿元,需落实资金来源,区政府2017年的第66期会议纪要中明确了总投资是120个亿,建议设计概算需要控制在120亿内。
2、在初设报告中写明与可研报告进行比较,写明差异的原因。
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成本是动态成本,付款规则融资到账时间等都会影响利息支出,建议根据最新的投融资情况对该建设期利息进行测算后调整。
4、在概算中征地拆迁安置约占45%,该部分成本控制非常重要,征地拆迁安置成本的核算应得到拆迁出资方及主管部门的认可。如水系调整和综合配套工程中有较多的临时占地,概算中是按临时用地30年流转补偿,而临时用地和正式征地差异较大,采取此法是否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和区政府的批准?否则,计算结果就不准确。
5、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理,从资金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考虑设计概算的编制,不能自动轧差。实际可根据工程变更情况估算现金流的实际收支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