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保持情况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农药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保持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规范农资经营单位经营行为,8月12日下午,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联合区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对金坛区直溪国明农资经营部开展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保持情况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仔细查看了金坛区直溪国明农资经营部的营业执照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持证情况,重点排查了门店、仓库面积和位置是否与申请许可时一致,经营人员是否具有资格,经营的农药最小包装(瓶、袋)二维码是否具有唯一性,可追溯系统是否正常使用,电子台账记录是否完整等情况。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金坛区直溪国明农资经营部电子台账记录不完整,未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购买人,销售日期等信息;农药经营许可证改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全面摸排全区范围内已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条件保持情况,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属于省级发证的,及时将处置建议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规范我区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行为,把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到“神经末梢”,把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落实落细到“管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