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三措并举做好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质监局《2018年常州市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7月1日至19日,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三措并举做好辖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严格把关新建燃煤锅炉准入、检验工作。未经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批准的新建燃煤锅炉,一律不接受开工告知;超出政府规定淘汰时限的燃煤锅炉,告知检验机构一律不得检验;二是开展锅炉数据库摸底清查、数据清理。查清锅炉数量、燃料种类、使用状态及分布情况,对已报废、拆除、迁移锅炉的无效数据进行清理,对信息不准确的锅炉数据及时更新;对于将到锅炉检验日期的督促及时申报定期检验;对已改燃料或报废的燃煤锅炉,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登记机关及时收回使用登记证;对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注销;三是加大检查锅炉抽查力度。加大对锅炉使用单位的检查力度,严防整治问题反弹,对拒不整改的使用单位,及时上报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定期地对在用的锅炉使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督促设备本体、安全***检验合格,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做好水(介)质化验记录、定期水质化验报告。
截至2018年7月19日,经开区分局已注销锅炉22台(2台拍卖至外地注销,其他均为报废注销)。其中余热锅炉1台,有机热载体1台,承压蒸汽锅炉天然气2台,燃煤锅炉11台,7台不明。经开区原戚墅堰范围内,特种设备管理系统内已无在用的燃煤锅炉数据。对于停用的锅炉,分局已于7月17日在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告公告注销21家使用单位的23台锅炉,其中含3台燃煤锅炉。将于公告期满后予以正式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