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实体年检工作顺利结束
截至3月8日,我市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实体年检工作顺利结束。此次年检得到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高度重视,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对年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分别派出相关单位和处室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小组,进行一条龙、一站式的年检。 本次年检的范围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的服务型企业、商贸型企业。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我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填报的《年检报告书》及有关材料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 本次年检工作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我局将掌握的已认定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用人情况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通报,并对企业实体吸纳下岗事业人员认定的相关政策口径进行进一步沟通与交流,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与协作,共同构筑协税护税的工作平台。二是加强对已认定企业的审核工作: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是否属于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对象;企业是否与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建立稳定劳动关系;企业是否按规定帮所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及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企业是否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参加此次年检的企业共计16家,有1户企业因变更企业性质不再进行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其余15户顺利通过年检。共计减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6.07万元。 通过年检,检验了我市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进一步推动各企业实体规范运用再就业政策,保障了下岗失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年检合格的企业,将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税收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缓解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缴纳税收、保险等方面给企业带来的压力,对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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