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地加强农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
为加快落实农贸市场规范和限用不可降解购物袋的工作要求,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积极落实农贸市场限塑令要求。
定海分局迅速召集各基层所、22家农贸市场负责人召开“农贸市场限塑”工作会议,对辖区农贸市场开展全覆盖巡查,已发放通告书50余份。一是统一标准。在全区农贸市场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农贸市场内全面强化“治塑”管理的通告》,划定0.025mm的厚度红线,协商统一的销售价格,强调规范、限制使用厚度达标的普通塑料袋,同时就宣传、管理、购销等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二是落实责任。协助市场管理人员迅速召开摊主会议,详细讲解规范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标准、管理依据、管理办法、如何识别、处罚办法等知识。并要求市场举办单位加强经营户塑料购物袋销售、使用管理,努力推动各市场建立塑料购物袋集中统一购销制度并按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三是加强查处。各农贸市场安排点位监管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对使用、销售、未有效控制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的市场经营户、塑料袋经销商、市场管理方进行严肃查处。同时结合创城、国卫工作,规范电子宣传屏、海报、横幅等的使用,推广可降解塑料袋。
岱山县局通过三个“立足”全力推动农贸市场“治塑”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1家市场已引进扫码取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自助机9台,1家市场已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一是立足精准部署,促进治理行动有效落地。召开全县农贸市场“治塑”工作推进会,整合相关业务条线资源,成立农贸市场限塑专班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治理目标,启动为期2个月的集中攻坚行动。同时,将“治塑”工作纳入放心市场、星级市场及“五化”市场等各项创建的目标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二是立足机制完善,促进治理措施有章可循。督促市场举办方和市场经营户分别签订工作责任状和承诺书,明确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并将“限塑”工作纳入经营户12分信用扣分制和摊位租赁合同,倒逼经营户主动使用符合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督促市场举办方设置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点,建立集中购销制度,引导经营户向市场举办方或塑料袋批发商定向采购。三是立足宣传服务,促进治理氛围迅速形成。先后召开《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暨“治塑”工作专题培训班、行业规范管理培训班,及时传达省市有关“治塑”工作文件精神,讲解塑料购物袋定义、标准、判断等相关知识,印制“治塑”公益海报,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开展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宣传活动,指导市场设置菜篮子、布袋子供应点和公示市场关于执行“禁塑令”的公告。
嵊泗县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增强市场经营户与消费者的守法经营理念。一是实施“限塑”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以“限塑”为主题的有奖竞答、志愿者服务、承诺书签订、展板宣传和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方式积极营造“限塑”氛围,并引导市场经营户推广使用环保购物袋,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分发环保型布袋子250个、可降解塑料袋600个。二是强化“限塑”违法违规行为监管。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一方面对农贸市场内违规销售一次性塑料吸管、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使用超薄及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共检查经营单位228家,收缴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近4公斤,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另一方面把使用可降解塑料袋纳入《县中心农贸市场经营规范》考核,实现“限塑”违法代价与信用指数的分数对接。三是启动“限塑”绿色治理模式。在农贸市场专门设立菜篮子、布袋子和可降解塑料袋推广点,宣传推广“限塑”绿色新理念。引进9台全生物可降解塑料袋自助售货机(GB/T38082),集中投放在县中心农贸市场、嵊山集贸市场和枸杞东珠农贸市场,免费提供给消费者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并在市场内指定3家“限塑”用品批发商,对可降解塑料袋实行统一购销机制,确保源头质量可控。
新城分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农贸市场“限塑”整治。一是传达精神。召开市场举办方“限塑”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并讲解《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农贸市场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集中治理行动方案》及《舟山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测评办法(2021版)》工作要求,强调将“限塑”与放心市场、“五化”市场测评及诚信经营户评比相结合,与各市场签订承诺书,做好降解袋集中采购。二是宣传推进。分局联合市场举办方实地召集经营户开展“一对一”教育动员,进一步强调“限塑”重要意义,明确整治工作时间节点,通过现场解答关于后续采购模式、“限塑”前后费用对比等重点问题,消除经营户疑虑。目前,已组织完成丰茂、高云两家市场教育动员。三是营造氛围。在辖区各市场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和“限塑”宣传,通过现场展板展示、发放宣传单、《条例》单行本、环保袋及生物降解袋等方式强化民众环保意识,营造“限塑”氛围。
金塘分局以辖区农贸市场为重点整治场所,多管齐下,有序推进“限塑”工作。一是落实“限塑”主体责任。召集辖区各市场负责人,召开农贸市场限塑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市农贸市场内全面强化“治塑”管理的通告》文件精神,明确限塑工作要求及安排,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强化对场内经营户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并与其签订“限塑”责任状,进一步压实农贸市场举办单位对市场内经营户“限塑”管理的主体责任。二是强化“限塑”宣传引导。联合辖区市场管理员和志愿者,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签订“限塑”承诺书等方式,向场内经营户及消费者宣传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的危害,督促经营者与消费者自觉遵守“限塑”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日常各项宣传活动,在市场周边设宣传点为宣传讲解使用塑料袋的危害,鼓励其多用布袋子、菜篮子,少用不用塑料袋,提升“限塑”自觉和工作成效。三是加强“限塑”排摸整治。坚持排查与监管相结合,对辖区农贸市场内经营户进行全覆盖调查摸底,掌握塑料购物袋销售和使用基本情况、质量状况等信息。推进塑料购物袋源头整治,通过对市场内塑料购物袋供应商监督抽检,严把进场质量关。下步,该局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农贸市场内违规销售、使用超薄和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的行为予以查处。
六横分局积极落实农贸市场限塑工作,努力营造氛围。一是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召开农贸市场限塑及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向辖区4个市场负责人明确现阶段限塑工作,在4个市场设置免费的环保袋自助发放机,提供质量合格的可降解塑料袋,在显眼位置设置服务台,以成本价向经营户、消费者提供环保塑料袋,同时适当收取押金向消费者提供可循环使用的菜篮子,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袋在市场流通。二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跨科室联动每年对市场周边塑料袋销售商家进行质量抽检,配备千分尺在日常检查中对经营户使用的塑料袋进行厚度检测,近年来办结2起塑料袋抽检不合格案件,罚没款1368元,促使商家停止违法行为,规范流通环节;积极督促农贸市场经营者对塑料购物袋依法明码标价,不向消费者无偿、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极力减少不合格塑料袋的使用和流通。三是扩大宣传推广范围。在市场开展限塑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布袋子100余只,让广大消费者了解限塑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扭转消费习惯,争取理解与支持。制作横幅10张分发各市场用于宣传,同时要求市场在电子屏持续宣传限塑相关内容,积极营造“限塑”氛围;在公众号“六横发布”平台发布《全面强化“治塑”管理通告》,多维度营造宣传氛围。
普陀山分局疏堵结合,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农贸市场“限塑令”工作落实,全面禁止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使用。截至目前,向经营户发放可降解塑料购物袋20000余个。一是宣教结合,加大引导力度。积极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和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活动,向消费者普及“限塑令”及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公众参与度,扩大消费者“限塑”知晓率。通过专人讲解的方式组织市场管理人员、市场经营户进行限塑令有关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的限塑宣传氛围,确保限塑令顺利推行。二是堵疏并举,强化源头管控。对场内塑料购物袋采购渠道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场内塑料购物袋使用情况。对2名塑料袋配送人员进行限塑约谈,要求其配送的塑料袋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指导市场举办方建立塑料购物袋统一购销点,对接可降解塑料袋生产企业,由市场统一采购价值8000余元的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进行摊位发放。三是多重治理,提升整治效果。强化日常监管和市场自查双线督查力度,结合12分市场信用细胞管理,每周对场内经营户用塑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对拒不配合经营户,由市场举办方进行红黑榜点名通报,并于每年摊位招标资格相挂钩。同时通过市场门禁停车制度,严厉打击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配送进入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