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岱山港区鱼山作业区航道二期工程南部10万吨级航道工程工可报告通过审查
近日,《宁波舟山港岱山港区鱼山作业区航道二期工程南部10万吨级航道工程工可报告》通过舟山市发改委组织的专家审查,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舟山海事局、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舟山中天重工有限公司、太平洋海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评审会议。
本工程建成后将满足10万吨级油船乘潮通航要求,除灌门峡口段外宽度满足10万吨级双向通航。宁波舟山港主通道以西兼顾10万吨级空载修造船通航(船舶水线以上高度不超过50.9m)、宁波舟山港主通道以东至东航路段最大满足30万吨级空载油轮、40万吨空载散货船、20万吨级空载集装箱船及大型钻井平台(拖带)通航要求,并配套布置修造船应急锚位和油轮应急锚位。
会议一致认为,为保障舟山绿色石化基地顺利运营,充分发挥一期航道工程建设效益、匹配10万吨级油品泊位营运能力,保障海工企业大型船舶通航及锚泊需求,顺应港口建设和保障港口持续发展,本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宁波舟山港岱山港区鱼山作业区航道二期工程南部10万吨级航道工程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航道通航能力、改善通航安全和锚泊条件,为落实港口规划和保障港口可持续发展,降低腹地企业和临港产业物流成本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