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如期至普陀区执法检查再出发
又到了一年的伏季休渔期,截止到5月1日中午12点,普陀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渔船全部回港伏休,共计2021艘。普陀区组织执法人员兵分多路,前往各涉渔地区的重点海港、海域进行伏季休渔宣传检查,已张贴伏季休渔宣传通报300余幅,横幅80余幅,分发宣传资料3500余份。下步,将继续加大力度,推动“一打三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重拳出击,列出“问题清单”。在伏季休渔期前的一段时间,出重拳,亮利剑,开展了包括“春季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渔船安全铁拳整治行动”在内的一系列渔业安全检查,共组织6个巡查小组,对11个镇(街道、管委会)进行了清单式的渔船安全整治。在陆上检查中,发现基层渔船管理服务站有对船只和船员情况掌握不全,渔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和渔船“一船一档”资料不齐全等现象。在登船检查中,发现部分船只仍存在船员证书缺失,救生、消防、通讯设备有效配备不规范等问题。根据这些问题清单,下一步普陀区将对症下药,抓住主要矛盾、关键环节,攻难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充分利用伏休期间渔民回港契机,集中力量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整治,重点管控渔船安全,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打非治违,创建平安渔场。伏休期间,普陀区将根据往年伏休期间监管经验,继续做好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工作,完善海巡、港清、陆查“三位一体”综合防控机制,发现一艘,取缔一艘,严防涉渔“三无”船舶反弹回潮;并持续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使用“一电四网”(电脉冲、多层囊网、密眼衬网、滩涂串网、地笼网)等禁用渔具行为。今年,普陀区将全面强化渔船安全管理。推行渔港“港长制”,充分利用渔港这一载体,逐步实现“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促安”。建立和完善渔船进出港报告、渔船安全记分管理和渔船动态监管制度,探索实施渔船“安全监护人”制度。通过采取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措施,切实保障伏季休渔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