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为按时完成2016年全市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近日,市安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函》,对下半年标准化评审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企业及时做好评审申请。对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的企业,明确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及时提出评审申请,9月底前完成《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企业,及时通知评审单位进行评审。
二是及时开展标准化自评工作。针对尚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的企业,明确要抓紧时间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评工作组,对照相应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及早完成评审申请。
三是要求做好督查工作。要求各级将标准化创建工作作为下半年重要工作来抓,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并做好运行记录,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与事故隐患排查体系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融合,避免出现标准化制度建设与运行脱节现象,切实有效的发挥标准化作为有效防范事故的最基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