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水利局健全完善制度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区水利局结合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重点,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制定一整套完整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等。二是建章立制。《城阳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强化问责追究暂行办法》印发实施后,该局针对全区水利工作的特点,围绕加强供水管理、提高供水服务品质等方面,及时制定《城阳区水利局供水服务问责追究实施办法》,该办法从服务标准、责任追究、组织实施三个方面详细明确了供水服务应达到的标准,发生问题责任追究及具体承办部门,初步确定33项问责内容和9种问责追究方式,打造“情融于水、服务万家”服务品牌。三是加强检查。成立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对机关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有违规违纪行为苗头的科室、个人限时进行改正,对群众反映问题有拒绝、拖延和回避现象的部门和个人,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规定给予处理。四是量化考评。坚持落实量化绩效考评责任制,对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以及每名工作人员,做到每季度一小评、半年一调度,并将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年终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