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突破保税油宁波跨关区港区直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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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12月4日,浙江海事局正式下发《关于开展宁波舟山港船舶供受油、清舱作业监管一体化试点的通知》,明确宁波海事局和舟山海事局对跨港域船舶油料供受作业企业备案情况予以互认,即供受作业企业在宁波海事局或舟山海事局进行备案即可在宁波舟山港范围内开展供油作业。该通知的下发,意味着在我市开展保税油供应的9家供油企业可全部开展宁波跨关区港区供油业务,是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建设的又一尝试,为企业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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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04:38: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