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沙河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白庙村蓄水池项目竞争性谈判三次公告
沙河镇2023年沙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拟建设白庙村蓄水池项目建设项目,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文件精神,以及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的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进行实行公开竞争,该项目于2023年4月3日第一次公开竞争性谈判,2023年4月7日第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因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仅一家,导致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有效投标单位不符合公告要求数,予以流标。根据高乡振﹝2021﹞22号文件,同一项目经过两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都因有效响应施工单位不足 3 家而流标的,经县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派员参加监督,第三次有效响应施工单位少于 3 家可以正常开标。现第三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该工程为2023年沙河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白庙村蓄水池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白庙村。
2.资金来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11.8075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
修建50立方米蓄水池4个。
4.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4.建设方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吸纳沙河镇为主的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向沙河镇为主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2万元。
5.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300元(大写:贰仟叁佰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递交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违纪违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在镇域范围内建设的工程和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不存在2个及以上的项目超过工期至今未完工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或水利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 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4月24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www.gaoxian.gov.cn/)免费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至2023年4月27日9时45分】。
谈判时间:【2023年4月27日9时45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高县沙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沙河镇白庙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135****1118
监督电话: 0831-5851121
特此公告
沙河镇白庙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