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办督查珠海市河长制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14日,省河长办督查组赴珠海市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项督查。督查组肯定珠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副市长刘嘉文在发言中表示,珠海将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压茬推进”、“四个到位”、“争取走在前列”的总体部署,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大工作力度,查漏补缺,细化实化有关工作,确保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如期实现。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有效举措,也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督查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金湾区三板社区辖内的三板涌、三板湿地生态园以及红灯河等相关几条河涌、河段。期间,督查组还通过拨打相关河长电话了解相关河流治理情况,现场问询当地居民,河长履职情况等。考察现场,督查组还向当地群众详细了解河长制实施以来,河道、水环境是否有较好改观?相关河长巡查以及履职情况是否良好等。
据悉,三板村地处典型的河网地带,由河涌围合而成,呈水乡特色。三板河长约2.4公里,宽35米,环绕村域面积约505公顷。当地居民多沿河居住。为此,河涌治理事关民生。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相关部门加强三板河涌日常巡查管理,加强水污染源防控、排污口封堵以及村排水改造等,治水治污取得较好成效。
珠海境内河流众多,呈典型河网纵横水乡风貌。其中,外江河涌187条,纳入河长制的江河涌渠533条1300多公里、水库山塘***座、湖泊6座。自2017年初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全市上下通力合作,已初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市、区、镇、村”四级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建立了市、区、镇、村四级河长体系,成立市河长办,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护河爱水宣传活动”,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及监督河湖健康管护的良好氛围。
在本次专项督查工作中,就督导检查组指出的珠海市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河长办表示将及时梳理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并确保逐一落实。(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