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关于给予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2022-08-12 09:00:00 来源: 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市人社政规〔2022〕1号文有关精神,桂林长龙机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请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予桂林长龙机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发放此项补贴,补贴金额为23870.34元。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即从2022年 8月12日至8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8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lcxrsj@guilin.gov.cn。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2号,邮编:541299。联系电话:0773-6812672。
附件:
公示 2022年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社保补贴明细表.xlsx
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