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11月1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2日上午兴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波同志组织全体人员共同学习这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全面迈入法制化轨道;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通过,明确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权益各主体及其责任,使得各主体在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过程中有法可依,从而确保此项工作在法律的约束与指导下能够真正落到实处。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也是我国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退役军人在服役时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退役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做好退役军人安置保障工作,是确保军队改革顺利实现的重要支撑,对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政治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李波局长在会上指出,局党组高度重视这次学习,并精心组织,会前,安排办公室把原文发送到局微信工作群里,利用晨会时间,组织本局全体人员对原文逐章逐条学习,并要求各股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思考如何做好保障法的落实。大家今天的学习,就是为了明天更好的服务。要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开创我县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