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镇依法查处2处乱占耕地建房及其他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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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在万秀区组织下,龙湖镇联合区城管局、司法局、建设局打非大队等相关执法部门对新民村浮石片2处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据了解,本次拆除的2处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并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已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接受调查,但当事人不听制止继续抢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违法建设事实,应该依法强制拆除。龙湖镇在城区相关执法部门大力支持下,迅速做出部署,组织执法人员80余人、大型机械设备2台、小型车辆2台,依法对龙湖镇新民村浮石片区2处乱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拆除过程行动迅速、安全有序,拆除建筑面积约877.58平方米。据统计,截至目前,龙湖镇新民村浮石片拆除乱占耕地建房8处,涉及占地面积约1911.4平方米。通过对违法建筑的拆迁,充分体现龙湖镇“零容忍”的态度及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乱建房的决心。对存在侥幸心理、企图占用耕地建房者形成强大震慑,切实保障耕地资源,达到良好警示效果。
下一步,龙湖镇将持续加强巡查管控、宣传引导,积极向群众宣传宣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及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政策知晓率,自觉遵守保护耕地相关制度。对新增违法违规建筑,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坚决遏制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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