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公路养护中心(原广西防城港市公路管理局上思县公路局)报来有关材料,申请对坐落于上思县思阳镇广元村那布组的那布油场项目用地办理确权登记,宗地具体情况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公路养护中心坐落于上思县思阳镇广元村那布组的那布油场项目用地,面积:1882.23平方米,1989年开始沿用自今。四至界限均为:上思县思阳镇广元村那布村民小组。该用地属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地上建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围墙)等,目前尚在使用。该用地1989年取得上思县土地管理局《关于上思县该路段征用土地报告的批复》(上土征[1989]13号)文件,1989年与上思县思阳镇广元村那布村民小组(原那布第二生产队)、上思县思阳镇广元村村民委员会(原上思县思阳乡村公所)签订有《征地协议书》,土地权属界线清楚,面积准确,四至无纠纷。但因上思县思阳镇广元村那布村民小组、广元村村民委员会、思阳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思阳镇政府不肯在《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和《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文件上签字确认,目前无法办理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现我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4号)文件第一条第(六)款的有关规定,经现场勘验核实,按现状出具认定和核实意见如下:上述宗地为土地权属界线清楚,面积准确,四至无纠纷,权利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公路养护中心。
如对该宗土地权属和界址等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上报上思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上思县不动产登记局给予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1882.23平方米,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思县思阳镇中华路19号(上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二楼办公室)。
特此公告。
***:1、上思县土地管理局《关于上思县该路段征用土地报告的批复》(上土征[1989]13号)复印件
2、《征地协议书》复印件
3、《那布油场平面图》复印件
4、《宗(户)地图》复印件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复印件
上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