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宣传资料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玉州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农户已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的耕地,补贴资金仍直接发放给承包耕地的农户(流转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二、补贴范围
明确补贴范围。一是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二是对于一年生草本的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瓜、草莓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三是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补贴资格。三是凡是在耕地上种植桉树、木本水果、草皮、挖塘养鱼和种植多年生及木本植物(如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柑橘类、桑树、茶叶、多年生中药材和花卉等)均不予补贴。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
一是玉州区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及防止面源污染工作相结合,对露天焚烧秸秆,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在上一年度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下一年度的补贴资格。
二是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并进行全区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负责的农业奖补项目。
四、农户的信息有变化如何更改
为确保农户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农户的信息和补贴面积当年有变更的,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所在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后,送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办事机构(财政所或农业农村站)更改及备案。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