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和平15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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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交易项目编号 | 汕潮阳公资交建告202****3001 |
工程名称 | 潮阳和平15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立项批文文号 | 2102-440513-04-01-323424 |
招标人 | 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西门社区新华西路东侧(新悦酒店(汕头)有限公司六楼608)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6 号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
设计单位 | /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朱***、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018****62229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南中围 |
建设规模 | 潮阳和平15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选址位于潮阳区和平镇周边区域,土地属和平镇。现场为鱼塘水域。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广东省东部、练江三角洲出海口,东北接濠江区, 西南临惠来县市,南接潮南,东南临近海域,地理坐标为东经 116°58′-116°54′,北纬 23°23′-23°21′。 本项目装机容量150MWp,整个项目规划总红线用地面积约2149亩。 本项目与潮南陇田 4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共用 1 座220kV 变电站,升压站和送出线路由潮南陇田 400MWp项目统一建设,本期新建一台 150MVA 的主变及配套的高低压柜以及光伏阵列等,本光伏项目经由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 35kV 侧母线,再升压至 220kV 后,由潮南陇田光伏 220kV 升压站~潮阳站线路送出。升压站选址于广东汕头市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 ,站区总占地约为13.06亩(8696m²),升压站主要布置有配电楼、户外SVG成套设备、主变压器等。 具体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为¥59305.72万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由项目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 |
招标内容 | 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修建(含站区与现有乡镇级道路的衔接道路)、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施工期临时用地、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勘察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需按合同***7主要设备供应商短名单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厂区围栏和电缆标示桩,接地、截排水、挡护、相关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与施工;制定减少鸟类粪便对光伏发电影响的方案并实施、调试方案、受电方案的编制、保护定值的计算及相关方案的报送;升压站及光伏阵列区的图像监视系统;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质监,矿产压覆、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环保、防雷接地等所有专项的设备采购、施工及专题报告编制及验收;涉及试验、受电等工作的对外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以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容;组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隐患、EL、功率等检测内容)、试运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负责对设备及材料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相关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技术规范书)约定的其他内容。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技术规范书)。本工程装机规模:150MWp,投标人需协助办理光伏区域的征租地及补偿工作。 2.2工程界面划分 土建部分:潮阳和平15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用地红线为界,用地红线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由投标人负责。 电气部分:潮阳和平15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用地红线为界,升压站以220kV出线龙门架为界(具体接口分界点以潮阳和平15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主与电网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升压站内属本项目电气部分及本项目工程光伏片区接入至220kV升压站开关柜的35kV集电线路工程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与其他标段界面划分:以各标段划分的场址工作范围为界,潮阳和平15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区界线内的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3、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开工建设。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前(并网规模达项目装机容量的50%),2022年9月30日前全部并网。 4、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5、资金来源:由项目公司自筹资金建设。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资质: 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且注册资本金2亿元及以上。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广东省外投标人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省外入粤登记的投标单位提供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进粤网站截图文件加盖公章,省内投标单位提供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100MWp(或以上)光伏电站工程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已完成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显示合同工程内容页和签署页);项目已完成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业主证明、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并网验收(竣工)报告/意见单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机电或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承担过光伏发电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证书、(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项目负责人任职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格式5的2、资格声明格式。) 9、投标人提交涉及约信誉情况资料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A、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格式5的2、资格声明格式)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格式5的2、资格声明格式)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投标人已在汕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登记 1、公告发布日期:2021 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0日 2、投标登记时间:2021 年9月6日9时30分至2021 年9月 10日16时30分(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3、投标登记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由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注:①投标登记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如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③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登记前到汕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投标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③填妥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公告***中;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9月26日上午9:00至10:00 。 2、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9月26日上午10:00。 3、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具体日程安排可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进行查询。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四、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五、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如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的文本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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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购买时间 | 2021 年9月6日9时30分至2021 年9月10日16时30分(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534 |
项目备案部门 |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53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365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年9月3日 |
日程安排表 |
程序 | 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1年09月6日——2021年09月10日 09:30——16:30 |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1年09月11日 17:00 |
递交标书时间 | 2021年09月26日 9:00~10:00 |
开标、评标 | 2021年09月26日 10:00开始 |
备注 | 请投标人在项目提疑截止时间前编辑提疑邮件发至邮箱:574265842@qq.com |
公告***-报名登记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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